想必《“开门杀”“好意同乘”等交通事故赔偿最新司法解释来了》的新闻大家都看过了,我这里来个关于“开门杀”的省流版解释。

比如司机在未提醒乘客的情况下,乘客因开车门导致第三方受损或受伤,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这里涉及一个保险赔付怎么划分的问题。

之前,保险公司会扯皮,比如,需赔受害者40万,保险公司只愿承接一半责任的的赔偿金,也就是20万(该保险赔付上限是30万)。

​按现在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保险需按该保险上限(也就是30万)赔付。剩下的10万,由司机和乘客平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