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落雕都督”推荐,来自《吕德文:关于“农民养老金”讨论的八个误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吕老师讲的非常好,贴近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事实。
需要补充的是:
一、我国的养老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子女的赡养,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对家庭的赋能。其中赡养最核心的不是金金钱、物质,而是无价的亲情,这是国家和社会没有办法替代的。
二、研究中国农村养老金的问题,更大的权重是变现率的问题,也就是说同样的钱能实现更多的老年人养老的消费行为,这个方向才是增量方向。现在农村地区这个变现率在下降,也就是说农村由于没有丰富的消费业态,其实消费需要的成本(或者说钱)是高于城市的。
三、农村老人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是非常有价值的,尤其是人口再生产循环方面,多数都参与抚养孙一代,其行为的货币化折算的话是很高的。所以现在专家建议,把农村老人当成负担是错误的,甚至出现了强制压低老年人合法收入的冷酷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