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深圳通报女子劝阻男子灭烟引争执:涉事男子被行政罚款》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不吸烟的人可没有因为自己的不吸烟,以及要求吸烟的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而侵害吸烟者的身体,反倒是吸烟的人会因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而减少了对自己的身体的伤害次数。而吸烟的人喷吐出来的毒烟雾却是侵害所有在场的人的身体的。所以,什么叫在公共场所同等权利?侵害他人的行为也能是权利麼?

至于吸烟的人里的一些人例举汽车尾气,炒菜的油烟——现在还有香水——以此证明自己有喷吐毒烟雾的权利而不吸烟的人不应该干涉,这纯粹是胡搅蛮缠,比如这个世界上有爱泼斯坦们这样的恶人,这些坏东西过得还不错,所以干坏事、做坏人就是可以的,就是可以被羡慕的?

吸烟的人中之所以会有如此荒唐者,大抵吸烟产生的毒烟雾,它所饱含的那些有毒的化学物质能使人生理上瘾,继而导致精神和心理对毒烟雾依赖。而能致使生理上瘾的原因,无非生理机制被那些有毒的化学物质改造、扭曲了。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就因为这种改造和扭曲,导致精神和心理也出现被扭曲的现象,所以就比较容易扭曲见识、扭曲思考,继而发表一些奇特的扭曲的意见。鄙人发现,吸烟的人喜欢在公众场所吸烟,私以为这是因为他们呼吸毒烟雾成瘾,所以热衷于散播这个瘾头,就好比“聊斋”里的水鬼,自己的解脱不是为善,而是期待下一个被淹死的人的出现。